英国计划立法“监督”个人上网信息clipbox(2012/6/18 1:07:56)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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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 英国政府计划要求互联网服务商必须保留英国人网上活动细节的资讯一年,以备警方和情报机构查用。
所谓网上活动细节资讯将包括网民在社交网站上的活动、电子邮件、网络通话、网络游戏等等。
内政大臣特雷萨·梅(Theresa May)表示,由于犯罪分子活动日益使用新科技,迫使政府政策必须适应新时代。
不过,同属执政联盟中保守党的资深议员戴维斯(David Davis)批评政府的新政策是“不可置信地侵权”;他还认为,这种网上监督政策只能抓一些“无辜和无能的人”。
政府周四(6月14日)刚刚发表了提议的《通讯法案》的草案细节。
公权 v 人权
草案一出笼已经引发巨大争议,并在执政联盟内部造成意见不合。
据悉,法案起草者意识到潜在的巨大争议,已经保证即使法案得以通过和实施,也不会允许地方政府部门使用上述网络监督权。
尽管如此,批评人士仍然认为允许公共部门如此监督个人行为本身就是莫大的侵权,并且不能真正有效地打击和威慑犯罪。
依照现行英国法律,警察和如果希望监督某人的电子邮件或网上通话内容,必须事先向法庭出示证据和获得法官许可;在没有法庭许可的情况下,警察只能获取电话拨打时间和通话放姓名地址等信息。
提议新法的政府部长们则指出,由于科技的高速发展,超过四分之一警方需要的资讯,等拿到法庭许可时已经消失,因此新法很有必要;他们还表示会加强对新法执行权的监督。
新法草案在提交议会审议之前还要首先通过一个上院、下院联合委员会的审议。
内政大臣梅对公众保证说,草案中提议的警察和情报机构的上述新权力对保护公众利益和打击犯罪至关重要,她同时保证将强化对权力使用的监督。